十条禁令
第一条 严禁未经“三级”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上岗作业;
第二条 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;
第三条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吸烟;
第四条 严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电气作业;
第五条 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;
第六条 严禁不佩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;
第七条 严禁未按规定停机进行检修或故障清理;
第八条 严禁违章穿越或进入正在运转的设备设施;
第九条 严禁堆垛超高;
第十条 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或施工现场。